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EB-1

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EB-1)是職業類移民申請。 EB-1申請有以下三種類別:

特殊技能人才EB-1(a)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EB-1(b)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EB-1(c)

EB-1(a)申請中的特殊技能人才應為在其專業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傑出人才,這些領域包括藝術、科學、教育、商業、體育。EB-1(b)申請中的傑出教授/研究人員是指在國際上享有聲譽的在某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EB-1(c)申請中的跨國公司主管/經理是指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的高級行政人員和高級經理。

符合資格的EB-1外國人具有一個非常顯著的有利條件,即無需勞工證申請。

獲取勞工證是一個耗費時間並且花費昂貴的程序,其目的在於確定是否有合格的美國工人可以勝任該外國人申請的職位。勞工證申請程序除了耗費時間和金錢外,一旦找到符合資格的美國工人,申請人就會有勞工證申請被拒絕的危險,就算該外國人按照非勞工證申請程序的因素考慮實際上更適合這個職位。

在EB-1申請中,完全不要求勞工證。在EB-1(a)申請中,並不要求僱主支持或永久性的工作承諾,並且外國人可以自己提交移民申請。但是,在EB-1(b)和EB-1(c)申請中,需要有僱主的支持並有一份永久性工作承諾。換句話說, EB-1(b)和EB-1(c)的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僱主。

-By 張哲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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