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報導,“搭伙夫妻”在美國南加州還算新鮮名詞,乍聽之下,還搞不清楚倒底是怎麼一回事,然而上報後卻都不是好事,移民美國夢未圓,還惹出一身麻煩。 至於大打出手或拿刀相向,出現血腥場面時,更讓人為搭伙夫妻感到悲哀。
報導指出,搭伙夫妻的產生,主要是省錢、寂寞和現實壓力,加上美國社會對於個人生活較為尊重,容忍度也較高,同時兩人都舉目無親,也不怕遇見熟人,搭伙夫妻就這麼產生。
剛開始兩人會住在一起,大多是為了省錢。 隻身赴美,經濟沒有基礎,能省點房租和飯錢,雙方自是樂意。 特別是如果一方租房,而另一人正找房,為了省錢就將就住在一起。
接著“寂寞”就登場了,隻身在美,特別是對於那些已經在母國成家的人來說,過去妻兒老小環繞身邊的溫情場面和孤獨一身漂泊異鄉的強烈對比,會在心理上形成巨大落差。 特別是熱鬧的節日,歡樂過去後的冷清更是難捱。
由於初來乍到,新移民對於環境還不適應,語言、身份、工作和學習都成問題,舉目無親,生存不易,生理和心理備受壓力。 同時,華人一向是報喜不報憂,許多不想向遠方親人說的苦處,積壓下來,有時只想找人說說話、訴訴苦,此時自然只有找同房人。
其實,搭伙夫妻一開始都不願意傷害原來的家庭,也都約法三章,如果元配赴美,就結束這段關係。 然而男女之間的感情,不是一加一等於二這麼簡單,如果有任何一方生出感情,或者捨不得分開,就出現麻煩了。 “好聚好散”只是最初的想法,好來不能好去,卻是最常出現的結果。
搭伙夫妻不是南加的“特產”,有新移民的地方如紐約等地、歐洲都有這種現象。
就南加而言,搭伙夫妻似乎多發生在中國大陸新移民身上,台灣小區較少聽聞,這不是台灣人有多堅強,而是婚外情聽太多了,因此夫妻一開始就抱定主意“絕不分居兩地”,不論生活多艱難,要移民兩人一起走。 分居兩地,婚姻不出問題的太少了。
其實,也有許多大陸新移民兩人一起出來,太太打工先供先生唸書,等先生拿到學位再換太太去唸,苦幾年總會出頭。 夫妻兩人要一起打拼共患難,等到一起享福時才會覺得更有滋味。 自己單獨受苦,等到稍有根基再接家人出來,這種想法固然偉大,但能有善果的卻不多。
搭伙夫妻這種臨時婚姻絕對不會浪漫,還會對家庭有很深的內疚,日子過得併不輕鬆。 “美好日子”永遠只是希望,“以君子始,以小人終”,往往是搭伙夫妻的悲哀結局。
移民簽證律師 - 張哲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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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移民律師 - 范毅禹

范毅禹律師生於台灣,就讀於法國巴黎高等社會科學院(Ecole Des Hautes Etudes Sciences Sociales),研究社會經濟史。 一九八七年赴美國攻讀法律,獲JD學位並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範律師專長於科技人才移民,一九九五年以來,又專注於EB-1,EB-2傑出人才移民和國家利益優先豁免申請等專業領域,在其中獨占鰲頭。 此舉不僅在中國律師中領先群倫,在美國律師中也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