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綠卡,公民申請和離婚遺囑(89)

【讀者來信(一)】尊敬的權立宏律師,您好!  在美國中文網和財經日報網上看到您給讀者的解答,覺得您真是熱心公益熱心社會事務, 我也有點法律問題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復. 先謝了. 我現持B2簽證來美自費產子(9月到期離境), 因離境時BB只有一個多月大,很想申請延期以便多點時間來照顧BB, 請問什麽時候提出申請好? 可以用我產子需要時間照顧嬰兒的理由來申請延期嗎? 還是用什麽理由比較妥當? 批準機會高嗎?另, 聽說申請過延期的, 以後要再申請B2來美就會變得困難, 請問是這樣的嗎? 因為擔心把BB帶回國內會影響工作, 打算把BB寄養在親戚家, 請問手續應該怎麽辦? 將來我可以用來探望BB的理由來申請B2簽證嗎? 感謝您百忙中的回復.

 【解答】權立宏律師建議你在7月份提出申請,可以用照顧小孩的理由來申請延期。批準率的高低是由移民局來決定。如果在美國逾期居留了,是會對以後的簽證造成不良影響的。做一個授權書,授權你的親戚作為監護人。

【讀者來信(二)】權立宏律師: 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將在明年五月考公民,考完後想申請在五歲的兒子來美國。 我看了有關新兒童公民法的介紹,裏面提到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國外,想為他們申請美國國籍的話,美國公民的父母必須在美國或美 國的屬地上居住至少五年。 我想請問的是: 1.居住五年的具體要求是什麽?是五年內,每年至少有一半的時間在美國嗎? 2.如果我現在申請兒子來探親,等我考完公民後,他是否就可以直接申請入籍了呢? 謝謝!

【解答】你如果是綠卡,要考公民,在美國的居住時間必須夠五年。在你成為公民之後,申請你的兒子時,是沒有居住時間限制的。對於第二個問題,權立宏律師認為,即使你的兒子是以旅遊探親的身份在美國還是不夠的。如果他是綠卡身份,在你申請入籍的時候,他才可以一起和你申請。

 【讀者來信(三)】權立宏律師:您好! 我在中文網站上看到你們成功的案例。我想問一下:我是2006年2月28日來的美國。在2008年的時候申請 的結婚綠卡。2009年3月30日在康州移民局面談的。中間有一個問題:我在2006年的時候4月份在報紙上看到的 B1 B2 轉綠卡。我申請了這個。拿到了c9卡.我是在移民局面談的時候知道的。他們是以結婚的名義申請的。當時我和移民官 說明了這個事情。移民官說要調查這個事情。到現在沒有什麽結果。我先生和移民局聯系過,都說是在進行當中。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 我不知道是應該怎麽辦 能幫幫我嗎? 謝謝 。

 【解答】從2009年3月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多了。權立宏律師建議,他可以幫你在當地你問話的移民局再約一次面談,以便調查和加快你的申請。

【讀者來信(四)】權立宏律師:您好。感謝您在百忙當中回答我的咨詢。我的一位朋友和美國人結婚,但她的美國丈夫聲稱在他死後將他的所有財產(股票、 錢、房子)全給他的孩子。是否有遺囑,她也不知道。留給她的只有保險公司的錢(他的丈夫在保險公司的受益人是她)。現在她 美國丈夫的一切都是在他一人的名下,如果他將房權證上加上他兒子的名字,在她的丈夫死後,我的朋友是不是就沒有了居住權,她就會流浪 街頭。她想向咨詢的問題是:1. 她將如何做才能保護好自己的權益。2. 美國法律有沒有繼承人順序的說法。3. 是否在她丈夫死後,她還有房屋的居住權。3. 如果她的丈夫瞞著她將所有財產轉移了,她又將如何做。做人難,做女人更難,做一個美國人的妻子難上難。希望您能幫她,為她解難。非 常感謝!

【解答】:不但做人難,做女人難,就是做律師的人也很難。權立宏律師也只能給你出一個餿主意了。你現在就和他離婚,這樣你才可以得到你該得到的一半財產和權益。因為你沒有辦法控制他的遺囑和轉移財產。如果在他的遺囑中,不把你列為繼承人,那麽你就很有可能拿不到你該拿的財產。很殘酷地告訴你,權立宏律師雖然也做別的案件,但他離婚做地特別好。保守地估計一下,他一年可以離掉大幾十對昔日鴛鴦的。

【讀者來信(五)】 我是Pace大學的Master畢業生,專業是金融管理,已經申請了OPT今年7月開始生效。現在有個叫L Mortgage的公司願意聘請我並幫助我申請H1B,但我有一些問題需要請教您:1. 這個職位是有些類似於Sales的職位,title是business development manager,薪水方面base非常低,只有14000左右,其余的都要靠commision. 這樣的薪水標準會不會對H1B的申請有影響呢?2. 如果我接受了公司的Sponsor,是否一定要在公司做滿2到3年?還是說如果有更好的選擇的話,我可以隨時轉公司呢?因 為其實自己本身覺得不太適合做銷售類的工作,但現階段的環境下,只有這類型的公司比較願意sponsor。想再等等看有沒有更好的 offer,但有怕失去今年這麽好的申請H1B的機會(據說到現在名額都沒有滿)attachment是公司的 offer, 希望權律師能抽空給我一些建議。再次感謝。

【解答】你所提到的工資是低了。Commissions是很難記入正式工資,況且還不穩定。不過,權立宏律師認為,如果你現在的雇主為您提供了H1B,並且被批準,以後是可以轉換雇主的,不過將來雇主說通過對工資要和目前的工作相同或者相近才可以。

【讀者來信(六)】 權立宏律師: 你好,我有些關於政治庇護的問題想咨詢一下。 我是去年8月份持F1簽證過來的學生,去年因為一時糊塗被同學慫恿一起陪她做了政治庇護。 12月底去面談了,如今也沒有任何回復。 現在,我想關案,停止政治庇護。然後回國,像大多留學生一樣,可以每年房價【放假】回去看看家裏人再過來繼續我的學業。 我不知道對我的簽證會不會有影響,我現在只想好好念完這幾年書拿到畢業證。 如果我選擇放棄政治庇護了,回國了我還能拿到簽證嗎?

【解答】可以。權立宏律師建議您在中國簽證時不要提庇護的事情。

【讀者來信(七)】 權立宏律師你好,我有幾個個問題,需要你解答。我現在是一個F1學生,在紐約州立大學讀計算機專業(B.S.),我還剩最後一個學期,我的I20將在12月份到期,我將在9月份申請OPT.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如何在我的OPT期間能轉成H-1期簽證,以 我的專業申請H-1概率有多少,是不是一定要找到雇主給你H-1, H-1的時間有多長?第二個問題,我有個女朋友是綠卡身份,來到美國快3年了,我是否要等到她拿到公民後再結婚比較合適,如果我的學生身份到期,我 和綠卡結婚能否擁有臨時合法身份居住在美國?綜合我的情況,你覺的我該選擇怎樣的方式拿到美國綠卡?

 【解答】權立宏律師建議,你現在就可以和女友結婚,不要等到她考完公民。在這期間要保留你的學生身份,比如再申請去念博士。

-By 權立宏
權立宏律師事務所提供 | Email: quanlushi@gmail.com | 212-608-4508 本《財經日報》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財經日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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