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份,我們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有綠卡的海歸:如何保持綠卡身份? 》,引起了較大的反響。一些讀者來信詢問,自己還沒有綠卡海歸了,是否就無法再獲得綠卡了呢?
的確,由於美國的經濟危機使得就業機會減少,而相比之下,中國的經濟繼續蓬勃發展,很多來自中國大陸的留美人士選擇了海歸。對於這些海歸們,是否綠卡之路就因此被堵住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對於出生在中國大陸的人士,如果條件具備的話,可以在回國發展之前自行遞交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雖然在申請獲批之後,需要等待排期,無法立即遞交身份調整申請,但是好處在於,已批准的I-140不會過期。也就是說,即使你離開美國回國發展後,只要你繼續在申請的領域內工作,你已經批准的NIW仍然有效。你可以在國內等待排期。當你的NIW優先日期早於美國國務院發布的排期截止日期時(即你的移民簽證有名額),你可以通知移民局你有已批准的I-140以及你的移民簽證有名額,並要求進行領事處理程序。移民局將會通知國家簽證中心。之後,你將會收到領事處理程序所需的文件包裹。一旦你收到包裹,你需要填寫必要信息,並與駐中國的美國使領館約定時間面談。如果面談順利通過,你將在入境時收到綠卡。如果你已經結婚的話,你的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在國內也可以與你同時通過領事處理程序申請綠卡。
舉例:
簡是出生於中國大陸的專業鋼琴演奏家。她的NIW申請已經被批准。但是,由於排期所限,她無法立即遞交身份調整申請。恰好國內有更好的機會,她選擇了回國發展。兩年以後,她的優先日期到期。簡可以提交I-824通知移民局,後者再通知國家簽證中心以便開始領事處理程序。一旦面談順利通過,她可以重返美國並在入境時獲得綠卡。
此外,如果你回國時沒有批准的I-140,你也可以在國內獲得一定成就,等條件滿足後直接申請NIW或EB-1A, 在I-140獲批後如無需排期或等排期到了後再通過領事處理程序申請綠卡。或者如果你在一家美國公司的中國分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一年以上,若公司同意的話也可申請EB-1(c),等EB-1(c)批准後再通過領事處理程序申請綠卡。我們的一些客戶就是在國內直接申請了這些類別的I-140,等批准後再通過領事處理程序獲得美國綠卡的。
總而言之,無論你已經有了批准的I-140還是沒有遞交I-140,你在海歸後依然可以申請並獲得綠卡。
辦公室開放日邀請
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 到下午12:00,我們將對公眾開放我們的洛杉磯和矽谷兩個辦公室免費回答問題。我們將提供一些免費的水果,飲料和便餐,歡迎您到訪這兩處辦公室。如果您有任何有關F-1, H-1B, NIW, EB-1,投資移民和親屬移民等方面的問題,我們將現場提供免費諮詢。
開放日時間和地點如下:
加州矽谷辦公室
時間: 9:30 am – 12:00pm, 太平洋時間, 星期六,2010 年10月9日
主辦人:張哲瑞律師
地址:2225 E. Bayshore Road, Suite 200, Palo Alto, CA 94303
我們的辦公室位於Highway 101邊上,離斯坦福等校比較近。樓下提供免費停車。
加州洛杉磯辦公室
時間:9:30 am – 12:00pm, 太平洋時間,星期六,2010 年10月9日
主辦人:張大欽律師
地址:70 S. Lake Ave., Suite 920, Pasadena, CA 91101
我們的辦公室位於Pasadena城中,離USC, UCLA和Caltech等校比較近, 樓下提供免費停車。
如果您有意前來,請點擊以下鏈接進行免費註冊,以便我們統計人數準備食物:
http://survey.constantcontact.com/survey/a07e31g35p8gehic1vt/start
-By Alex Yoon-ki Park律师
移民簽證律師 - 張哲瑞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 專長於科技職業移民及特殊技能移民。本著" 真誠服務,注重效果" 的精神,張哲瑞律師團隊為無數華人贏得了在美國的移民權益。
Web: http://www.hooyou.com
E-Mail: jzhang@hooyou.com
Tel: 1-800-230-7040
投資移民及跨國經營法律律師 - 申建明
申教授律師行主營EB-5投資移民及L-1/EB-1c跨國經營法律業務。申建明律師是為數不多的EB-5律師之一,擔任7個EB-5區域中心的簽約合作律師。
我行擔任多家跨國公司法律顧問,處理跨國經營中的諸多法律問題,並為跨國主管申請L-1A工作簽證以及EB-1c永久居住權。
212-488-6888
info@shenlaw.com.
科技人才移民律師 - 范毅禹

范毅禹律師生於台灣,就讀於法國巴黎高等社會科學院(Ecole Des Hautes Etudes Sciences Sociales),研究社會經濟史。 一九八七年赴美國攻讀法律,獲JD學位並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範律師專長於科技人才移民,一九九五年以來,又專注於EB-1,EB-2傑出人才移民和國家利益優先豁免申請等專業領域,在其中獨占鰲頭。 此舉不僅在中國律師中領先群倫,在美國律師中也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