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工和移民法规定,雇用H1B工作签证持有人的雇主必须遵守“工作条件申请”(LCA)上的条款并支付外国雇员等于或高于本行业在本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薪金。雇用H1B的雇主大多知道为外国人申请H1B时的工资要求。因为如果所要支付的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水平就无法为外国雇员申请到H1B工作签证。但在很多请况下,雇主虽然在签署并递交的H1B申请中填入了等于或高于平均工资的薪金,但雇员实际拿到的工资却低于甚至大大低于平均工资。这样的行为被劳工部认为是违法的。隶属劳工部的“行政复审委员会”(ARB)曾颁布了一项决定,称即使雇员不举报,劳工部也将对违反LCA和工资规定的雇主进行调查。例如,如果有某个雇员向劳工部举报某个雇主违反工资规定,劳工部可以对这一雇主进行进一步调查,看这一雇主是否还有在其他雇员的工资问题上同样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劳工部对某一雇主进行违规调查并要求雇主支付所欠工资,并不需要以有举报为前提。而且,ARB认为劳工部追究雇主违反法律规定的调查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如果被劳工部调查,雇主或雇员所保持的工资记录就会成为最有力的证据。劳工部称,不在正常工资单上显示并没有向税务局报税的任何由雇主向雇员支付的款项,都不能被认为是所支付的工资收入,即,在雇主被认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被劳工部要求偿还所签雇员工资时,这一部分款项不能从应配工资中减去。还有的雇主声称,某雇员工资低是因为此雇员长期请假的缘故。但为了证明这一点,雇主需要出示雇员请假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医疗保险记录等。劳工部发现有的雇主为了应付劳工部的调查,故意制造假的文件和记录。为此劳工部对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雇主处以罚款。由此,这些雇主便成了“故意违反规定的雇主”。以后这些雇主在每次申请时都要在LCA上注明这一点。有的雇主还被移民局在几年内剥夺申请外国雇员H-1B的权利。劳工部声明,如果雇员因为没有足够的工作而被暂时停职“benched”,雇主还是要按规定正常支付雇员等于或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直到雇主正式通知移民局这一雇员已经不再为主本公司工作了。如果雇员由于正当理由需要请假停薪,雇主必须留有准确的记录。此外,根据规定,雇主在雇用H1B外国员工之日,须向雇员提供一份雇主签署的LCA,否则也属于违规行为。为此,虽然在我们在H1B申请中只代表雇主,在一般情况下都要向雇主和雇员各提供一份完整的申请复印件,并提醒双方妥善保存,以备有关的调查。
因此,正确理解和执行LCA上的有关规定对准备或已经在雇用H1B外国雇员的雇主来讲非常重要。雇主在签署LCA时,尤其是第一次提出申请的雇主,应该仔细阅读和分析LCA上的有关规定,以避免陷入被罚款或在一定年限内不能申请外国雇员的困境。此外,移民局也同时在加强在其他方面对雇主的管理和限制。例如,对雇主雇佣非法移民或没有合法工作许可的移民的限制。移民局和移民海关执法局一方面尽力帮助雇主检查其雇员的合法身份证和合法工作证件,以取保雇主行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雇主采取罚款甚至监禁等制裁措施。
電話:800-230-7040
網址:www.hooyou.com

電話: 1-718-468-6800
Fax: 1-718-468-6900